1.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入境事务处规定,所有来港就读的内地居民均须于来港前领取签证。
2.申请人须向香港大学教务处学术交流部中国事务处申请作为申请人之保证人,并由本处代为递交申请予香港入境处。
3.同学一经收到所属学院发出的取录通知书,请连同所需文件及费用一并寄回申请的大学。
4.无论签证申请成功与否,缴交之费用一律不予发还。
5.处理时间-每宗申请通常需时6至8个星期。
请注意:*根据香港入境事务处指引,为免妨碍审批申请的工作,请勿向入境处查询申请的进展情况。申请如有结果,入境处会发信通知本处。
*迟递交的申请将不会被加快处理
6.领取签证-香港入境处会把入境签证标签发给本处,然后转交申请人。申请人须把签证标签交到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相关赴港签注。
申请所需文件:
填妥保证人申请表格
填妥申请签证/入境许可表格id(c)995a,并贴上照片
大校所发出的录取通信件复印本
履历表
内地身份证明文件复印本
户口登记证明文件复印本
学历证明复印本,如证书
申请人的经济状况证明,例如银行结单、储蓄户口存折、税款收据及受雇证明书。
香港入境处并无设定低存款金额,而根据以往申请案例,申请人的存款额大约由十万至十五万不等,但此金额只供参考,后亦要以香港入境处批核为实。如需了解更多留学相关信息,可致电沃尔德留学中心咨询4000-600-680!